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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这几个商家不听告诫:还敢哄抬物价,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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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疫情防控处在最吃劲的时刻,总有一些人把三番五次强调的“提醒告诫”当成了耳旁风。为继续守好疫情防控民生底线,市市场监管局快速处置群众举报和涉价舆情,又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
案件一
接消费者举报,执法人员对拉萨市纳金街道某商行“过高价格销售蔬菜”的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所销售的土豆、大白菜、黄瓜、上海青等蔬菜进销差价率均超过40%,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已立案,拟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罚款。
案件二
接消费者举报,执法人员对夺底路维巴村某公寓商户蔬菜价格偏高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收集的相关证据证明,其销售的土豆价格高于市场价三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已经立案,正在依法快速办理中。
案件三
有舆情反映,位于色拉路某超市所销售的蔬菜包、水果包价格过高的情况。经查证,当事人的套餐价格在合理范围内,但检查发现其销售的套餐商品未明码标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将给予停业整顿及罚款。
案件四
接消费者举报及网络舆情反映“从某商贸有限公司购买的肉有问题”,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调取相关证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时将线索及证据交由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管局管辖,要求其依法从速从严从重处理。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也在检查巡查中发放《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
再次提醒拉萨市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有哄抬物价、加价收费、价格欺诈等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注意保留消费记录或票据、实物照片以及与相关经营者沟通的截屏等作为相关证据,便于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置。
拉萨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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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拉萨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范云梦 杨莹 王静敏 贺艳丽
统筹策划:赵路明
审核:谢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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